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淮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(第六号)


疫情发生以来,市委、市政府带领全市各级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,众志成城,共克时艰,疫情形势总体平稳,发病情况处于全省较低水平,疫情防控工作有力、有序、有效。截至1月30日,全市累计发现报告确诊患者2例,目前患者病情持续好转;发现报告疑似患者7例,其中已排除1例,其余6例均已实施隔离治疗,病情稳定。随着疫情形势的变化,及时发现与武汉来淮人员相关密切接触者(同室、同车、同餐、同桌,以下简称“四同”)并实行隔离措施,成为防控措施的重点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一、明确“四同”人员范围。2020年1月17日以来,曾经接触过武汉籍(武汉来淮,1月4日离开武汉)人员,发生过“同室、同车、同餐、同桌”情况的人员。

同室:曾经一起室内(面积30平方米以内)聚集过,在一个家庭(全屋内)生活过;

同车:曾经共同乘坐火车一列车厢、公交车、私家车、网约车等;

同餐:曾经一张餐桌聚餐过,或在室内面积小于30平方米的餐厅就餐过;

同桌:曾经在一起开过会、一张桌子说过话。

二、实施“三同时”措施。淮北市内居民应主动检索自己是否曾经有过“四同”情况,立即报告并实施自我隔离。各级各单位要主动采取措施,共同实施“三同时”。

(一) “四同”人员同时向社区(村居)主动报告。居民通过自我检索、回忆、摸排发现自己符合“四同”情况,立即向当地社区(村居)报告,报告内容包括接触情况、接触时间、身体状况、家庭人员情况等。社区(村居)要立即登记造册,向县区指挥部汇总报告。鼓励群众积极提供相关线索。

(二)对“四同”人员同时实施居家隔离措施。居民符合“四同”情况的要立即实施居家隔离措施,在家庭内通风良好的单人房间(如条件不允许,至少保持1米距离),自我佩戴口罩,拒绝一切探访;限制活动,最小化和家庭成员活动共享区域,家庭成员进入同房间应佩戴口罩。如出现可疑症状(发热、咳嗽、胸闷、乏力等),应立即报告社区协调救护车(市区由市120中心负责,乡镇由乡镇卫生院负责)转运至市15家定点医院发热门诊。隔离期间,必要时由社区(村居)提供三餐保障。隔离观察期从最后接触之日起14天内。

(三)对“四同”人员同时落实包保责任制。社区(村居)接到“四同”人员报告后,立即安排责任干部和社区医生(村医)前往核实检查,测量体温,按照我市部署的重点人员包保责任要求严格落实到位。

全市机关、企事业等各级各类单位,积极响应,主动作为,为“四同”人员摸排隔离工作提供必要支持,确保隔离观察期(从最后接触之日算起)不少于14天。

在疫情防控工作中,对于故意隐瞒线索信息、导致疫情扩散蔓延的个人,或玩忽职守、未能履行包保责任制的工作人员,将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,严肃追究法律责任。

淮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

2020年1月30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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